时间:2024-10-26 10:52
一、东莞劳动法急辞工要扣多少
在中国东莞地区,关于紧急辞职而导致的薪资扣除问题,其实际操作需要依据具体事件进行判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直接离职行为并未为雇主带来明显经济损失的情况下,雇主不得以此为由实施薪水扣除行为。
然而,假如由于员工的紧急辞职行为给雇主方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损失,那么雇主有权要求对方对损失作出相应赔偿,但是所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倘若经过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数额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薪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东莞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
在广东省的I类地区,关于非全日制员工的每小时最低薪资待遇,规定执行的标准是每小时不得低于20.3元。
而在广州这座城市中,月度最低收入标准设定为每月2100元人民币。《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三、东莞劳动法离职规定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境内,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的离职方式主要可分为如下四种情形:第一,劳动者可按照预先约定的期限提前向雇主提出解约请求,即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雇主提交解约通知,而正式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第二,当雇主出现违约行为时,劳动者有权立即结束与雇主的劳动合同关系,例如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者劳动环境、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亦或是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第三,雇主也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其具体原因可能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雇主的录用标准、严重违反了雇主的内部规章制度、因严重渎职行为给雇主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等等;最后,如果劳动者与雇主能够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离职之际,雇主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开具相应的凭证,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者履行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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