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2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贵州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正安县林业局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管理法》和《贵州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选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及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职位
正安县林业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林业及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满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计算)。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处分期满影响调动的;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截至 2022年12月31日计算);
5.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的;
6.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正安县林业局二楼办公室(党建办)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2)正安县林业局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统一使用A4纸打印。(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的相关材料。(4)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及电子版照片。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县林业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对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前六名者进入考察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准考证发放、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3: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该考生选调资格。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及体检。县林业局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是否选调。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选调资格。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林业局党组视情况开会研究决定。
八、公示。经县林业局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选的相关情况,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林业局党组视情况开会研究决定。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作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组织人事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未尽事宜由正安县林业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3176512(正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1-26400352(中共正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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